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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丨再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来源:现代法学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6-03-12 14:37:07 | 22 次浏览: | 分享到:


3.参与主体的全域性:从“单一主体”到“多元协同”的拓展


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并非仅依靠国家机关的单方推动,而是涵盖执政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法人、公民个人等所有参与国家治理的主体,要求各类主体都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执政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国家机关要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社会组织要坚持依法自治,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企业要坚持依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公民要增强法治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法治化的强大合力。


4.核心要义的统一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这是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根本遵循和核心要义。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治化进程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人民当家作主是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化全过程,让人民群众成为法治化的参与者、受益者和监督者。依法治国是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基本方式,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确保国家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者有机统一,构成了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核心内涵,确保法治化建设既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又符合人民根本利益,同时遵循法治建设规律。


5.价值目标的多元性:兼顾秩序、效率、公平、正义与安全


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价值目标并非单一的秩序保障,而是兼顾了秩序、效率、公平、正义、安全等多元价值。在秩序价值方面,法治能够发挥规范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效果,从而达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作用;在效率价值方面,法治通过明确权责边界、规范工作流程,从而实现减少推诿扯皮,提升国家工作效率的效果;在公平价值方面,法治在保障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确保不同群体、不同区域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获得权利保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正义价值方面,通过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每一项工作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安全价值方面,法治能够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这对于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具有重要意义。这些多元价值相互协调、有机统一,构成了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价值追求。


(二)实践路径:全链条推进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化和具体化,必须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有效监督为主线,将实践要求与路径方法深度整合,构建系统连贯、切实可行的实施路径,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1.坚持思想引领与党的领导,筑牢法治化根基


第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与研究阐释。这需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高等院校的教学体系,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学习培训。加强专项课题研究,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构建中国特色法治理论体系。此外,还需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基层宣传阵地等渠道,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第二,坚持党对法治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治理体制。各级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发挥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坚持党依法执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


第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需要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总结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照抄国外法治模式。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法治化建设提供文化支撑。


2.完善法律规范体系,强化高质量制度供给


第一,加强宪法实施与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开展“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完善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责任感。


第二,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加强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立法。针对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平台经济等新兴领域,及时开展立法研究,填补法律空白。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完善涉外投资、贸易、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等法律法规,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法律机制。


第三,提升立法质量与效率。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健全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完善立法调研机制,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健全立法听证、论证、咨询制度。完善立法审议机制,建立法律立改废释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立法后评估工作,确保法律体系的适应性和协调性。


第四,加强法律体系内部衔接协调。健全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理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之间的关系,做好专项法律与综合性法律的衔接。建立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实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统一。加强涉外法律与国内法律的衔接,构建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相互支撑的法律体系。


3.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第一,完善行政决策法治化机制。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程序和要求,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完善决策后评估制度。


第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减少执法层级,下沉执法力量。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步骤、时限和标准,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开展执法。推进智慧执法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提升执法精准性和效率,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


第三,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程序、责任法定化,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职责权限。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数字政府。


第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监督体系。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全覆盖。


4.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保障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第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法官、检察官权责清单制度,保障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人员履职保障机制,明确司法责任认定标准和追究程序,确保司法权规范行使。


第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检法司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优化民事诉讼程序,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扩大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深化司法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第三,提升司法公开水平。推进审判公开、检察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完善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实现司法公开常态化、制度化。公开司法程序、依据和结果,加强司法公开解读引导,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提升司法民主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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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