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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孟勤、王一冰:承认自然与承认自我——论生态文明之人类自我的生成

来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公众号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5-12-15 14:35:44 | 340 次浏览: | 分享到:

通过上述论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黑格尔所谓的自我首先是一种个体自我,这种个体自我要得到确认而成为现实的自我,就必须得到他人的承认。被他人所承认,实际上也就是自我对他人的承认,即承认自己为人的同时也承认他人是人,尊重自己的同时也尊重他人。通过个人与个人之间相互承认所获得的自我确定性,是一种社会性的个体自我,即使相互承认而达成黑格尔所谓的普遍自我意识,仍然没有超越个体自我的范围,仍然是“我们中的我”。黑格尔关于自我承认的理论由此产生两个局限性:一是社会化的个体自我能否代表人类自我,或者能否成为人类自我。当然,在黑格尔看来,这种经过相互承认而升华的普遍自我意识就是人类自我意识,普遍自我就是人类自我,因为普遍自我代表着绝对精神,是绝对精神的一个必要环节。然而,这种具有社会化面孔的个体自我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生成的自我,并不能够代表人类自我。承认你是人,承认我是人,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是人。人类自我作为人的最普遍本质要确认其存在,所参照的对象一定是在人自身之外的某个更为普遍的东西,人类自我表达的是人在宇宙中的位置,而不是在社会中的位置。虽然人类自我是由个体自我构成的,但不等同于个体自我。俊美的山峦虽然由一座座山峰组成,却不能还原为每一座山峰;气势宏伟的森林虽然是由一棵棵树木组成的,但不等同于一棵棵树木。实际上,人类自我是先于个体自我而存在的,当黑格尔说相互承认的本质是承认自己是人,并尊重他人也是人的时候,就已经预设了这个“人”、这个人类自我先于个体自我而存在了,个体自我只不过是对人类自我的显现。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哲学的一个了不起的贡献,就在于将人类自我从人本主义的共同体、人的社会集合性中拯救出来,强调人是在“世界之中存在”。海德格尔所谓的世界是人所面对的普遍性存在,具体到本文的语境中,就是自然世界,简称自然、自然界。人在自然世界中的位置才是人类自我的来源。

二是社会化的自我并不必然保证人对自然所采取的活动的道德合理性。自我与自我之间的相互承认所达成的普遍自我意识,维护的是人类共同体自身的利益,确保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行为呈现出合乎道德规范的秩序性,避免社会共同生活的瓦解与崩溃。然而,自我与自我的相互承认并未蕴含对自然的承认,也不等于对自然的承认;人与人之间相互友好、友善、互助,并不意味着对自然万物友好、友善。没有对自然的承认,社会化的普遍自我意识还有可能对自然是一种恶的意识。就像近现代所形成的普遍自我意识那样,征服、占有、掠夺自然成为人的一种不可让渡的权利。虽然康德和黑格尔都试图将人从满足欲望的自然王国中拯救出来而使之进入自由王国,但他们将普遍自我意识仅仅局限于人与人相互结合而形成的共同体之中,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将相互承认专门限定于人类生活内部,无疑使得这种拯救归于失败。自我对他者的承认以及自我间的相互承认,在人类生活内部具有利他主义性质。但是,一旦站在普遍的世界立场或宇宙立场上看,这种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相互利他行为仍然属于人类内部的利己主义。黑格尔关于普遍性的自我意识的理论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即大自然才是人类自我的根基和来源。没有自然的存在,没有自然的美丽美好,即没有对自然的承认,任何对于人类美好生活的愿景都不过是空中楼阁和海市蜃楼,生态危机的发生就是明证。

二、对自然的承认何以可能

当代哲学家霍耐特紧紧抓住黑格尔的承认理论,铸就了自己的学术辉煌。他指证,以往的承认理论仅仅局限于自我与自我之间,现在需要将承认思想延伸至自然层面,对自然存在也应该产生承认态度和承认行为。“所谓承认的态度,就是肯认其他人或事物在我们生命开展过程中所具有之意义。”在霍耐特看来,人在加工改变自然、认识自然之前,已经先行对自然的存在意义有所牵挂和操心,而这种牵挂和操心正是对自然的承认。因此,承认自然是必然的,而且承认自然对于认识自然来说处于优先地位。离开了承认的视角,就无法尽可能客观地认识自然。不过,霍耐特又主张,由于承认的基础是自我与自我之间存在着同情共感,而人与自然之间无法发生同情共感,因而对自然的承认也只能是转借之义,其根源于对待他人的立场和态度,即“对他人的先在承认同时也包含着尊重他人所赋予客体之各种意义面向”。也就是说,“若我们面对自然时,仅剩下将之客体化的心态,虽不毁损我们认知自然的实践前提,但是就一种间接意义而言,这却破坏了我们与其他人相处互动的非认知条件。因为,在将对象客体化的行为中,若我们忽略了对象物曾经构成他人的生活周遭、且曾由他人赋予存在性意义,那么我们也同样‘遗忘’了自己对这些人的先在承认”。在此,我们可以看出,霍耐特虽然提出了对自然的承认问题,却没有赋予对自然的承认态度和承认行为以直接独立性,仍然视之为个体自我之间相互承认的剩余物,仍需以人与人之间直接的承认关系为中介。

生态危机的发生和环境保护运动在全世界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展开,使得从人类社会出发规定自然存在价值的方式受到了挑战。虽然我们并不否认自然被人类社会所中介,但是我们也须承认自然同样也中介着人类社会。就此而言,不假借自我与自我的相互承认关系来论证人类对自然的承认,而是证明人类自我就存在于对自然的承认中,就成为当今生态文明研究不可回避的理论任务。依据黑格尔和霍耐特的承认理论,个体与个体之间之所以能够发生相互承认,关键环节有两个:一是承认自己是人的同时也承认他人是人,即“他人就是自我”,“我在我们当中”;二是双方能够相互承认,即双方都是有理性的人,能够意识到对方就是自己,自己就是对方。但对自然的承认问题则超出了这一规定的范围。传统观念总是认为,自然是纯粹的物,是欲望的对象。黑格尔将承认限定在自我与自我之间,霍耐特不敢将对自然的承认置于独立地位,原因就在于他们仍然将自然视为无意识的“物”,而不敢将之视为“人本身”。虽然在历史上和在某些浪漫主义理论中,不乏有人将自然视为人的观念,但大多数情况下这是一种拟人化的手法,缺乏理论根基。更为重要的是,人与自然之间,一方是有理性的人,另一方则是无意识的自然,双方不能在意识层面发生相互承认。因此,要实现对自然的承认,必须解决两个基本问题:一是自然能否作为“人”而存在,即能否承认自然为人;二是人与自然之间能否发生相互承认。

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自然并非纯粹的物,而是人本质的对象化,能够作为对象性的人本身而存在,因而完全可以承认自然是人本身。人类自我如果以自身为依据来观察和确认自己,即自我认识自我、自我确认自我,而不以外在事物为参照,那么人可以任意地确定自我。历史上关于人本身是什么的种种学说,如将人视为理性人、宗教人、自然人、社会人、符号人等学说,无不以人自身的某种特征为标准。霍耐特指证,“并不存在着某种已经预先清楚界定好的、固定不变的实体,叫做‘人’,其能够外于一切存在参与所预期之实质影响而独立存在”。因此,要想确认并见证真实的自我,人就必须把自我客观化、对象化到所创造的事物上,借助所创造之物反观自身、认识自我。就像在人与人之间那样,个体自我必须借助他人自我才能得到反映。因为人在加工改造自然之物时,会将自己的本质外化出来而凝聚在所创造之物身上,由此,人所加工改变的自然之物就变成了人为之物,其凝聚了自我的智慧、情感和意志,成为另一个自我。故而,自我所加工创造之物即是人本身,是自我外化出来的他者。人类所创造的最大事物就是自然,经过人类加工和改造的自然已经不再是纯粹的自在之物,而变成了人的自为之物。可以说,人类自我存在的真理应该在对象化的自然中,在对象化的自然中有着人类自我的确定性。对此,马克思能为我们提供足够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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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