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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江必新: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

来源:《中国法治》2026年第1期、中国法治在线公众号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6-01-23 14:56:28 | 249 次浏览: | 分享到:

2.决策民主科学,严守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是政府履职的关键环节,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法治化水平直接关系治理成效。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必须将决策程序法定化作为核心抓手,刚性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大法定程序”,建立“意见征集—分析研判—反馈回应”的闭环机制,实行专家论证回避制度和责任追溯机制,实现“应审必审、凡审必严”,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会议议事规则,落实“谁决策、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

3.执法严格规范,坚守公平正义。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与人民群众最直接的互动载体,执法行为的规范程度直接影响政府公信力。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必须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推行“教科书式”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4.服务便民高效,践行人民至上。法治政府本质上是服务型政府,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必须将“人民满意”作为根本价值追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兼顾特殊群体需求,聚焦民生领域痛点难点问题,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倒逼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5.监督多元协同,强化权力约束。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必须构建“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协同监督体系,强化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发挥人大监督的刚性作用,保障司法监督的权威性,激活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的作用,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形成监督合力。

6.智能高效赋能,推动数字转型。数字化是新时代政府治理的重要趋势,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必须以数字技术为支撑,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打破“信息壁垒”“数据孤岛”,构建“互联网+监管”体系,推进行政执法数字化转型,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评估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从“经验治理”向“数据治理”转变。

7.廉洁诚信自律,筑牢法治根基。廉洁诚信是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必须将廉洁行政、诚信行政作为重要准则,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政务诚信制度,加强公务员法治素养和廉洁自律教育,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二、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的实践路径与方法

明确更高水平法治政府的评价标准与基本要求,关键在于将蓝图转化为实景、将要求落实为行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绝非孤立推进的单一任务,而是涉及制度、执法、技术、监督、能力等多领域的系统工程,需要聚焦“十五五”规划建议和2025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破解瓶颈、坚持目标导向精准发力、坚持结果导向检验成效。以下将从制度供给、执法改革、数字赋能、监督制约、能力建设五个关键环节,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实践路径,为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提供行动指南。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法治供给质量

制度是法治的基础,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必须以“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为目标,构建高质量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立法补短板。围绕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快完善市场经济领域法律法规,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规定;针对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坚持“急用先行”原则,制定专门性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强化民生保障与社会治理领域立法,回应人民群众迫切需求。二是完善行政立法工作机制。健全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建立立法“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立法后评估制度,形成“立法—实施—评估—修订”的闭环机制。三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明确制定权限和程序,建立动态清理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从源头上防范违法文件出台。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环节,必须以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系统性重塑。一是优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同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相结合。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扩大行政执法公示范围,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规。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领域的自由裁量权基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将基准适用情况纳入执法质量考评。四是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常态化培训,推行“案例教学”“实战演练”,落实执法人员权益保障制度。

(三)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赋能治理效能提升

数字技术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必须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推动治理方式迭代升级。一是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升级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一网通办”,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优化平台功能设计,保留线下办事窗口和人工服务。二是打造“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建立全国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构建风险预警模型,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三是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法治化。贯彻落实《政务数据共享条例》,推进政务数据分类分级开放,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四是构建数字化法治监督体系。运用大数据技术对行政权力运行进行全程监测,开发行政执法数字化监督系统,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评估平台,实现动态评估和精准施策。

(四)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必须构建多元协同、高效有力的监督体系。一是强化党内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作用。二是提升人大监督和司法监督效能。各级人大要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加强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行政检察监督。三是激活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完善举报投诉制度,畅通监督渠道,规范舆论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四是健全问责追究机制。明确问责主体、情形、程序,建立问责结果公开制度,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既守底线又敢担当”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夯实法治政府根基

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最终取决于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必须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提升政府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学习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制度,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政绩考核和选拔任用重要指标。二是提升公务员法治素养。将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核心内容,制定常态化培训计划,建立公务员法治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晋升职级挂钩。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扩大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覆盖面,明确其职责定位,使其深度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建立交流培训和考核评价机制。四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矩阵,聚焦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化法治培训,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深度融合,打造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的法治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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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