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Behavioral Law Society Development Network

中国行为法学会事业发展网
  • 中国行为法学会第六届四次理事会在京召开
  • 沉痛悼念马宝善同志
  • 中国行为法学会医疗健康法治研究专业委员会战略合作研讨会在京召开
  • 学会动态 | 第二届“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国际法治论坛在云南警官学院举行
  • [完整版|图文]《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22)》隆重发布
  • 《企业商事刑事风险防范指引丛书》 启动交流会在京召开
  • 中国行为法学会侦查学专业委员会第十四届全国侦查学术研讨会暨第七届现代侦查技战法论坛在浙江绍兴召开
  •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在长沙举行
  • 为人民抒怀、为时代放歌 《人民就是江山》——大型公益原创歌曲交响 音乐会在京举办

   时政要闻

法治研究 | 王雷:家庭共同体的新时代特征及法律应对

来源:法治视野公众号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6-05-22 14:16:29 | 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图片

图片

王雷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导读

摘要:

新时代背景下,身份法遇到一系列新难题,婚姻家庭领域家庭共同体理念受到一系列新挑战。家庭共同体面对的新挑战包括结婚率下降、晚婚、离婚率上升、婚姻短期化、低生育率、流动儿童与留守儿童照护、人口老龄化、独居化。需要认真分析婚姻家庭的时代特征并从中提炼出对身份法的变革新要求及身份法的新应对。家庭共同体在新时代遇到多元挑战,需要因势利导、多措并举、协同治理,法律应对、法律治理必不可少。婚姻家庭的新时代特征展现了婚姻家庭“变”的一面,家庭共同体则展现了婚姻家庭历久弥新“不变”的坚守。


· 目录:

一、身份法的时代背景
二、家庭共同体面临的新时代挑战
(一)结婚率下降背景下的家庭共同体
(二)晚婚背景下的家庭共同体
(四)婚姻短期化背景下的家庭共同体
(五)低生育率背景下的家庭共同体
(六)流动儿童与留守儿童问题对家庭共同体的挑战
(七)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家庭共同体
(八)独居化趋势对家庭共同体的挑战
三、总结:家庭共同体面临的新时代挑战与法律应对


婚姻家庭是社会现象,也是法律现象。家事不仅仅是家事,也是社会事、国家事。社会转型时期,婚姻家庭受到很大影响甚至是冲击。“被负债”“被结婚”“假离婚、真逃债”“骗婚”“离婚式减持”“技术性离婚”等现象多发。婚姻家庭民事矛盾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情况频发。新的时代背景下,身份法遇到一系列新难题,家庭共同体理念受到婚姻家庭领域一系列新时代特征的挑战。中国面临很大程度的家庭危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重大变化,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新变化。”2024年7月18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由光明日报理论部等联合评选的2025年度中国十大学术热点,第9项是“当代家庭的结构转变与功能变迁”。本文从法学角度解读家庭结构转变和功能变迁,并提出法律应对之道。

家庭共同体是身份法律关系和身份法律行为的根本性质。以身份法律行为作为体系展开红线的身份法需要深刻解读诠释结婚率下降背景下的家庭共同体、低生育率背景下的家庭共同体、离婚率连续上升背景下的家庭共同体、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家庭共同体、独居化趋势的“家”,并从中分析提炼这些新挑战对身份法提出的变革新要求及身份法的新应对。婚姻家庭的新时代特征展现了婚姻家庭“变”的一面,家庭共同体则展现了婚姻家庭历久弥新“不变”的坚守。

笔者曾分析身份关系协议的性质,这也是家庭共同体、身份共同体的性质、特点和价值追求:鼓励缔结婚姻、维护身份关系和谐安定、实现夫妻乃至家庭整体利益、养老育幼、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等。本文努力从法学角度分析婚姻家庭的时代特征,并从中提炼出对身份法的变革新要求及身份法的新应对。既梳理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的新特点,家庭结构的新变化,又对应分析法律该当何为。既关注从社会学角度研究家庭结构变迁,又努力实现社会学人口学研究和法学研究的融合。

01

身份法的时代背景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单位。中国传统社会讲究“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丑不可外扬”。中国传统家庭以亲子关系特别是父子关系为主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稳定是国家稳定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

家庭结构变化与经济社会结构变化互相影响。中国现代家庭以夫妻关系为主轴。中国的家庭以夫妇和未成年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小家庭)为主,家庭不是主要的生产单位。伴随养老育幼需求,两代不分家的联合家庭、扩大家庭(extended family)也在增多。“中国当代家庭户小型化甚至极小化趋向突出,表现为一代户不断提升,二代户逐渐萎缩,三代及以上户保持在较低的水平。”“当代中国各地家庭户多进入一代户为主导的时代,家庭极小化特征明显,这是2000年以来中国城乡家庭户小型化趋向的新表现。”

需要认真研究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婚育观念新情况新问题。“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初婚年龄延迟、总和生育率下降与人口老龄化趋势,以及人工生殖技术应用等对婚姻家庭法制提出的新需求。”
当前中国人的婚姻观念、生育观念、家庭观念都发生着较大变化。婚姻家庭观念日益多元化。年轻人结婚意愿普遍降低,导致生育率进一步下降。结婚率下降、生育率下降又和老龄化加重互为因果。
有学者指出:“整个社会已经从费孝通先生提出的‘生于斯、死于斯’相对静止的‘乡土中国’转向一个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的‘流动中国’。”“没有任何一个法律领域能够像家庭法那样,如此强烈地反映出在过去20世纪里面人们生活方式和观念的变革。”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婚姻是家庭的基本组成部分。长期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有助于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宪法》第49条第1款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民法典》第1041条第1款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2021年11月11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调整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保障妇女儿童权益。”2021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02

家庭共同体面临的新时代挑战


家庭共同体和社会共同体是人的团体生活方式的不同形式,家庭是一个血缘和亲情的共同体。有学者认为:“家庭的‘共同生活’本质及‘共同体’属性,使身份关系具有‘团体性’。”因而,对“家庭共同体”的讨论,是在身份法语境中对中国家庭生活经验和法治实践经验的概念化提炼。

家庭共同体观念特别是婚姻观念受制于工业化、城镇化、受教育情况、就业情况等经济社会发展。人们对婚姻家庭的依赖度,同样受经济社会水平的影响。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这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首要特征。需要在人口规模巨大的国情下剖析人口结构和家庭结构的新特点。第一,婚姻的新时代特征及对家庭共同体的挑战,主要有结婚率、晚婚、离婚率上升、婚姻短期化。第二,生育的新时代特征及对家庭共同体的挑战,主要有低生育率背景下的家庭共同体,家庭共同体中的流动儿童与留守儿童。第三,人口老龄化对家庭共同体的挑战。第四,家庭共同体中独居化的“家”越来越多。家庭共同体面对新时代挑战,需要本着系统观念,协同应对多措并举,法律应对是重要一环,但非全部。

(一)结婚率下降背景下的家庭共同体
“就家庭的形成而言,婚姻是现代家庭的主要形成途径,但非唯一途径。”“家庭生活的核心是丈夫和妻子结合为一体,生育和教育后代,所以婚姻作为持久的关系特别具有这种天然的含义。”结婚率下降是婚姻的突出时代特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婚姻登记条例》的基本价值取向之一就是鼓励缔结婚姻,并通过放松结婚登记方面的法律管制加以落实。
2025年,全国结婚登记676.3万对,离婚登记274.3万对。我国结婚登记数自2013年突破1346.9万对之后,整体呈下降趋势。《民法典》及《婚姻登记条例》鼓励缔结婚姻,扩大结婚自由,从历史解释角度看,《婚姻登记条例》持续简化结婚登记程序,打破在结婚登记问题上的婚姻状况证明、婚检、地域、户口身份束缚。

   通知公告

  • 暂无相关记录!
【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