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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露雅:数字行政法治的实践范式:“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治理机制与效能提升

来源:《南京社会科学》2026年第3期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6-06-25 14:39:18 | 1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数字行政法治的实践范式:“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治理机制与效能提升



李露雅

(上海政法学院讲师)


[摘  要]

“高效办成一件事”是党和国家在推进我国行政法治现代化过程中深化政府整体性治理变革的重大举措。全面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具有深刻的理论逻辑、政治逻辑和技术逻辑,它呈现出行政法治的演进脉络,从恪守“形式合规”与“程序本位”的传统范式向拥抱“数据智能”“算法正义”与“整体政府”的现代范式转换。政府在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过程中形成了以方式—职权—程序为表现的三维立体治理机制,将对“高效”的评价标准建立在民众获得感之上。在改革过程中,需要关注“高效办成一件事”如何能兼顾办成的“效率”与“民本”的法治价值。新范式下“高效办成一件事”所秉持的法治原则不再仅是约束数字行政的外在框架,而是应内嵌于数字行政运行的全过程,通过创设“技术性正当程序”,将保障公民权利与满足公民需求作为实现行政法治的元价值,通过构建更具主动性、更具包容性、更能保障公民尊严和权利的数字法治政府,实现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关键词]

“高效办成一件事”;行政法治;政务服务;行政效能;数字行政


在数字行政的浪潮之中,法治的终极关怀应是公民的权利和福祉。“以人民为中心”法治价值的实施始终贯穿于“高效办成一件事”行政改革的全过程。自党的十九大以来,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亦提出“服务效能大幅提升”的工作目标。各地区各部门以政务平台建设为切入口,积极优化政务服务,着力提升行政效能。于2020年1月发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推进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的指导意见》,首次正式提出“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2024年1月,国务院基于上海经验,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将其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同时,《指导意见》将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作为改革的落脚点,提出要扩大“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领域和范围,让更多的政务服务优质高效、公平普惠、智慧便捷、泛在可及。

对此,学界立足于管理学、政治学的视角,形成了两种研究路径:一是阐释型研究,以“高效办成一件事”本身为研究对象,阐释其内涵、价值、属性、逻辑、核心要素、运行结构等;二是切入型研究,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切入点,对政府绩效、数字治理、部门联动等与之相关的研究对象展开分析。既有研究局限于改革的内部要素,忽视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相伴而生,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因此,在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同时,应深刻理解其法治根源,充分认识其治理机制与法治的关系,才能更好地应对改革推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挑战,防范“效率”对“权利”的侵蚀,确保数字行政的法治底色和人民立场,进而真正达到“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要求。


一、生成逻辑:行政法治驱动下的治理范式变革

“高效办成一件事”以公民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一件件具体“事”(如开办企业、退休养老、子女上学等)为中心,反向要求政府通过数字平台、依托数字技术,按照“需求导向—场景驱动—部门联动—高效办理”的路径整合资源、再造流程。这在法律上表现为行政许可权的相对集中、行政程序的数字再造和跨部门线上协同的法定义务化,要求法律授权和支持这种以“一件事”为单位的流程整合,并为这种新型协同模式设定权力边界和责任规则。“高效办成一件事”带来的是数字行政和行政法治的根本性融合,打破依赖传统科层制建立起来的封闭式碎片化治理系统,创造多元主体参与的开放式整体性治理生态局面。

(一)理论逻辑:从科层制政府到整体性政府

整体性治理是一种以公民需求和服务结果为导向,依托数字技术整合公共服务功能,实现行政机关协同运作的治理模式。“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国家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一项重大举措,本质上是以保障公民权利为根本向度,通过行政技术的更新,再造行政程序并优化行政职权配置,进而驱动行政组织结构性调整的一次治理模式改革。

传统的行政组织法理论对行政主体的研究主要基于马克斯·韦伯提出的科层制理论,因此行政主体的权力配置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上呈现出显著的职权部门化特征,形成了部门分散管理模式。但随着公共事务的日益复杂化,以科层制为基础的行政主体逐渐无法实现良好的治理效果,“九龙治水”的缺陷愈加明显。20世纪末,理论界开始检讨科层制的弊端。针对科层制行政组织功能分散、低效的问题,英国学者佩里·希克斯在其经典著作《整体政府》中提出了整体政府理论。它是一种以满足公民需求为目标,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导向,以跨部门协作为标志,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组织设计理论。作为一种为解决公共服务碎片化与低效能问题而提出的行政体制改革方案,整体政府理论被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许多国家引入行政组织改革之中。

21世纪初,整体政府理论传入我国,迅速引起理论界的关注。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在全国推广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整体政府理念”正式进入国家改革的视野。伴随地方改革实践的扩展,作为建基于公共行政的学科,行政法学理论获得了新发展,尤其是行政组织法理论出现了新的内容,突出了行政主体的整体性。一是主张整合机构,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形成统一行使管辖权的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和重叠,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二是主张整合功能,在不打破专业分工的基础上集中关联职能,加强部门协作和权力衔接,从而改变组织独立性导致的行政权力离散状态,实现无缝隙提供服务。三是主张整合平台,建立统一的行政服务平台,以改变行政服务方式和流程,为实现以行政部门为中心向以公民需求为中心转移提供条件。行政组织法理论的更新为“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全面实施奠定了理论基础,加快了我国整体性治理变革的步伐。

从政策实施的内容来看,“高效办成一件事”是在行政组织法新理论的引导下开展的一场创新实践,具有鲜明的整体性特征。首先,“高效办成一件事”从服务整体性的角度构建集成化的行政服务体系,通过匹配服务事项与服务场景,回应公民的高频服务需求,并推动“一件事”逐步向“一类事”发展。其次,“高效办成一件事”从组织整体性的角度构建协同化的行政组织体系,通过整合行政职能与再造行政程序,增强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能力。最后,“高效办成一件事”从技术整体性的角度构建智能化的行政技术体系,通过共享政务数据、应用数字技术,为服务集成化、组织协同化创造条件。

(二)政治逻辑:从以权为本到以民为本

传统的行政法治理论曾经历了管理论和控权论两个阶段。在管理论思想占主流的时期,行政组织的设计聚焦于维护行政权力的行使,将行政活动视为管理社会公众的权威行为,将行政过程简化为政府发布命令、公民服从命令的过程。在管理论主导下,权力的行使片面地注重行政效率而忽视了对公民权利的公平保障。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控权论思想逐渐占据主流地位,行政组织的设计亦随之将重心转向制约行政权力的行使,试图通过严格限制行政活动达到保障公民权利的目的。在控权论主导下,行政权力虽然受到行政实体规范与行政程序规范的严格控制,减少了权力滥用的风险,却也造成行政权力的行使缺乏灵活性和积极性,在公民需求日益多样的发展背景下,对公民权利的保障愈显捉襟见肘。概括而言,管理论和控权论都始终着眼于以行政权力为中心,将行政法治的作用力直接施加在行政权的收放上,而不是直接作用于公民权利的保障上。因此,无论是管理论还是控权论,都难以更好地实现对公民权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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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昊一